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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房地产被罚52万 责令15日内改正

信息联播山东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643.52平方米,被处以罚款52.8704万元。



据查询,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特大型企业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山东华鹏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



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北角。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发了金泰华城、金泰华府、金泰·舒格蘭、金泰·金雀新城、金泰瑞府、金泰锦府等项目,累计开发土地面积突破13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0万平米。据了解,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其开发的金泰瑞府房产项目于2018年10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11号、12号、13号楼地下储藏室及二期地下车库,以上加建建筑物建筑面积共2643.53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287040元的百分之十罚款计人民币528704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据资料显示,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金泰瑞府曾存在捆绑销售泰盛广场商铺、捂盘惜售等问题。在2019年临沂市展开的中心城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中,因存在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态度不积极,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被通报。


创建时间: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