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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平邑警方打掉一非法加工动物饲料窝点

 人海信息山东讯  “昆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沂市平邑县公安局从细微线索入手,顺线深挖,打掉一非法利用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加工饲料制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东。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到该县仲村镇某村进行“昆仑2021”专项行动线索核查,现场发现村内一小型加工厂裸露存放数十吨动物产品,污水横流,散发出刺鼻异味。办案人员当即制止了非法加工行为,并将工厂负责人李某东控制。

经查,2021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东(男,43岁,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人)伙同他人从周边省市非法购进100余吨动物产品,在平邑县仲村镇某村加工厂内加工成饲料制品并对外销售,涉案价值50余万元。现李某东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一)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二)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张晓飞  刘传军)


创建时间: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