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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城投控股子公司宏原矿业因环境污染违法被罚6.5万元

鲁网11月16日讯 11月15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城投”)旗下控股子公司——沂水城投宏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原矿业”)因环境污染违法被生态环境部门罚款6.5万元。

 鲁网记者从公示信息了解到,今年8月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宏原矿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存在“未采取完全有效围挡、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10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下达临环(沂水)罚字〔202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表》“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20的规定,责令宏原矿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宏原矿业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地位于沂水县富官庄镇东漫流村西南,法定代表人为闫凡成,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开采、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股权结构图显示,沂水城投为宏原矿业控股股东,持股51%;另49%的股份由山东宏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网记者)


创建时间: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