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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促和谐 司法为民解“心结”

 

信息联播网新疆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近日,岳普湖县法院法官找准“症结”、耐心调解,圆满办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更解开了群众之间的“心结”。

据了解,顾某和吴某两人系邻居,也是多年的老熟人、老朋友,关系一直相处得很融洽。2017年3月,吴某因做生意资金短缺,提出向顾某借款。顾某出于朋友情谊,不好意思拒绝,便借给吴某现金8.8万元,并要求吴某出具借条一份。后经顾某多次追要,吴某偿还借款2.8万元,剩余6万元至今未付。因双方就还款事项多次协商未果,顾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案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李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借款纠纷是基于朋友情谊而产生的,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性。同时考虑到,该案如果能够调解方式结案,不仅能够防止矛盾激化,更有利于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此,闭庭后李法官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在充分听取双方对调解方案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情与理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释法析理。在李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当场向昔日好友顾某表示歉意,双方握手言和。顾某在收到偿还的借款时,激动地握着李法官的手说道:“感谢法官,不仅让我感到了法律的温暖,更解开了我和被告的“心结“”,现在我们能够重归于好,多亏了法官!”

以上只是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调解事例还有很多很多……。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法官努力将学习教育焕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岗位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在调解工作中走“新”更走“心”,以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巩固活动成果,以群众满意检验活动成效,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心全意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徐明亮  许怡倩)



创建时间:2021-07-20